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提出的“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重要指示,拓展两岸产业全价值链合作,帮助台胞台企抓住福建发展新机遇、融入新格局、分享新红利,拟设立福建省闽台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总体概况
福建省闽台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由漳州市具体负责,目标规模200亿元,重点投向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两岸融合企业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台资企业、台湾技术团队企业、应用台湾先进技术及设计的企业或项目,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项目)。
二、基金具体情况
1.基金规模:首期注册规模10亿元。其中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省级财政认缴出资10%;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市级财政认缴出资10%;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出资主体认缴出资10%;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认缴出资10%;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1%,其他社会出资方认缴出资59%(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具体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2.出资安排:基金采取分多期多次出资安排,具体出资安排以最终签订的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3.基金投向:基金将以扶持台商台企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吸引台资、台湾领先技术、台湾各行业优秀领军人才等先进要素来大陆发展为方向,深化两岸产业对接合作,结合福建和漳州的区域特色产业,投资范围涵盖但不限于集成电路、电子制造、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基金投资于约定的产业领域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60%。
4.注册地及返投比例:基金应在漳州区域内(台商投资区)注册。基金投资于福建省的比例不低于省级财政出资主体实缴出资的1.2倍,投资于漳州市的比例不低于市级财政出资主体实缴出资的0.8倍,采取宽口径认定标准。
5.投资方式:采取股权直投方式,以产业培育和引导为主,同步做好优质项目的招商引资。基金侧重于中后期项目投资,同时兼顾中早期项目孵化。
6.投资限额:基金对单个企业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不能成为被投企业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或漳州市政府确定投资的重大项目,可不受上述限制。
7.管理费:基金投资期内,基金管理费不超过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1.6%/年,按日计提;基金退出期内,基金管理费不超过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1%/年,按日计提。延长期(如有)及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8.收益分配:基金回收的资金不再进行滚动投资。基金门槛收益不低于6%/年,在全体合伙人投入的本金全部收回并实际取得年化收益率6%(单利)的回报后,其剩余部分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获得其80%、普通合伙人获得其20%进行分配。
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1.注册地在中国境内,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与市场头部基金管理机构、具备雄厚产业资源的投资机构、熟悉两岸融合企业或项目的优质机构进行合作。
2.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3.基金管理机构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投后赋能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4.基金管理机构的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有丰富的投资经验,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投资的产业领域内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成功退出案例,成功退出案例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
5.基金管理机构应参股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实缴出资额不得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6.应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关键人进行锁定,关键人在基金投资期内不得随意中途退出。基金在完成70%的投资进度之前,基金管理机构不能再次申请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出资其设立的同类型基金。
7.申报设立的基金方案设计合理,与漳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契合,且储备一批可投资落地漳州的项目,项目应符合漳州市产业导向。
8.基金管理机构及主要成员近3年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
3.过往管理业绩、项目退出及产业赋能情况,并提供项目投资成功案例简介(包括投资周期和年化收益率等)及相关佐证材料。
4.管理机构提供募资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机构兜底的出资意向/承诺函、社会出资人出具的出资意向/承诺函。
5.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核心管理团队简介。
6.基金设立方案。
7.拟投资项目储备情况,包括可投资落地漳州的项目。
五、申报流程
公开征集—>方案申报—>资格初审—>尽职调查—>决策公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机构将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4.本基金采取市场化公开方式进行招募,随报随评。
5.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城市广场2幢7层;联系邮箱:zzcygq@zzzbyy.com;联系电话:15860223821、18020658868。
特此公告。
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